食品安全标准是我国强制执行的食品标准,是保障食品安全、促进行业发展和保障公平贸易的重要手段,是食品安全监管重要的技术依据。
截至目前,我国共发布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1366项,包括通用标准、产品标准、生产规范标准和检验方法标准四大类标准,这四类标准有机衔接、相辅相成,从不同角度管控不同的食品安全风险,能够涵盖我国居民消费的主要食品类别和主要的健康危害因素。应该说,目前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能够初步构建起覆盖从农田到餐桌、与国际接轨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
通用标准
共13项
1、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共涉及13类污染物,357项限量,现行有效标准为:GB 2762-2017,
新标准GB 2762-2022已经发布,2023年6月30日实施。
2、食品中致病菌限量,其中预包装食品涉及6种致病菌,175项限量;散装即食食品涉及5种致病菌,10项限量。
现行有效标准为:GB29921-2022、GB31607-2022
3、食品种真菌毒素限量,共涉及6种真菌毒素,59项限量。
现行有效标准为:GB 2761-2017
4、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共涉及2374种添加剂,4280项限量。
现行有效标准为:GB 2760-2014,新标准正在修订,2022年9月进行了征求意见。
5、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涉及164种营养强化剂,320项限量。
现行有效标准为:GB 14880-2012
6、食品中农药残留限量,共涉及564种农药,10092项限量。
现行有效标准为:GB 2763-2021
7、食品中兽药残留限量,共涉及267种兽药,2191项限量。
现行有效标准为:GB 31650-2019
8、食品标签标准,4项目,如: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9、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共涉及1294种添加剂,5304项限量。
产品标准
共809项
其中,食品产品及原料标准70项,营养与特殊膳食食品标准10项,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标准651项,营养强化剂质量规格标准62项,食品相关产品标准16项。
生产经营卫生规范
共34项
1、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现行有效标准为:GB14881-2013。
2、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现行有效标准为:GB 31621-2014。
3、食品添加剂生产卫生规范,现行有效标准为:GB 31647-2018。
4、食品接触材料及其制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现行有效标准为:GB 31603-2015。
5、食品冷链物流卫生规范,现行有效标准为:GB 31605-2020。
6、餐饮操作卫生规范2项,现行有效标准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 GB 31654-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
7、危害因素控制指南1项。
8、食品专项卫生规范26项目,如:速冻食品、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粉状婴幼儿配方食品、 水产制品、 包装饮用水、饮料、乳制品等。
检验方法标准
共492项
其中,理化检验方法规程327项,微生物检验方法与规程32项,毒理学检验方法及规程29项,农药残留检验方法120项,兽药残留检验方法7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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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六认为,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越来越完善了,而且现在制标和修标过程更加注重标准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工作的有机衔接。利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数据,基于风险评估的结果,制定修订食品中污染物等重要的健康危害因素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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